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改善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全县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2015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调职位、要求见《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公众信(http://www.sangzhi.gov.cn/)进行查阅。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2.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5.无违法违纪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的公务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具体报名条件见《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用文件、转正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县政府办党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三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以后,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现场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党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三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注重对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笔试依据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11:00。
3、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需于2015年7月22日8:00至12:00到县政府党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5:1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选调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三)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直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公示、调动
面试结束以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晓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办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笔试成绩在前的进入体检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由县政府办统一组织。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由县政府办在桑植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文件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744-6222375
监督举报电话:0744-6237686
附件(详细请点击下载以下附件):
桑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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