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17年公开引进乡镇脱贫攻坚人才公告

陈佐 阅读:4353 2017-11-06 20:31:55 评论:0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文件,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等文件精神按照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乡镇脱贫攻坚人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乡镇脱贫攻坚人才10详情见《桑植县2017年公开引进乡镇脱贫攻坚人才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桑植公众信息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angzhi.zjj.gov.cn/c3824/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并已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6111日至199911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1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61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桑植县2017年公开引进乡镇脱贫攻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8.具备人才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以上服务期、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111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及报考资格初审地点为: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行政中心733室)

2.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71115日至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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