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陈佐 阅读:5231 2019-05-30 19:18:12 评论:0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下同)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桑植县2019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桑植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桑植县2019年26个事业单位97个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1名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以及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桑植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angzhi.zjj.gov.cn/c3824/)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至2001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报考桑植县教师的考生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考桑植县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到桑植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报名报考桑植县乡镇事业站所的考生到县人社局5楼518办公室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在各招聘单位人事股报名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人事股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详见《桑植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件4)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3.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3)→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报考桑植县城镇初中学校、桑植县城镇小学、桑植县农村初中学校、桑植县农村小学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学校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县教育局提供的《桑植县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报考桑植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具体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卫生院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县卫生健康局提供的《桑植县乡镇卫生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中选择招聘的乡镇卫生院选择具体招聘卫生院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3.报考桑植县乡镇事业站所的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具体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站所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县人社局提供的《桑植县2019年乡镇事业站所岗位明细表》中选择具体招聘事业站所选择具体招聘事业站所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本(限户籍岗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证明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中桑植县城镇初中学校、桑植县农村初中学校所列岗位开考比例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考生需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六、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桑植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其它招聘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与分值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桑植县内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桑植县城镇初中学校、桑植县农村初中学校所列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可根据降低开考比例实际情况适当降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县人社局联合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桑植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直接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桑植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招聘岗位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或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考察重点及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5)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县人社局审查

经县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其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6)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http://sangzhi.zjj.gov.cn/c2382/20190530/i485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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