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桑植县2016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为做好乡镇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班子,经县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一批乡镇科级领导干部,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职位职数
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30名,具体职位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6名;
2、大学生村官:4名。
二、公选范围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人身份人员除外)及大学生村官。
三、公选条件
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4年以上(2012年3月31日以前),且试用期已满;
5、大学生村官系全省统一招录的,分配到我县任满1个聘期,目前仍在岗的人员;或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现已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且试用期已满。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报考对象的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均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将拟公开选拔职位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县有线电视台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凡按有关规定不能任职的,或正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的,不能报名。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公选办)复审。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各职位符合资格报名的人员与职位数应达到7: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或减少开考职数。笔试成绩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
2、面试。笔试成绩折算后,按每类拟选拔职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
(六)组织考察
以考试折算后的总成绩,按每类拟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讨论任用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经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等额确定拟录用对象,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票决。对拟任职人选实行公示,按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需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的按规定办理。
五、报名及考试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考人员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报考人员送交县公选办。报名时交1寸免冠彩照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6日
报名地点:桑植县公选办(设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
联系电话:6229363 联系人:刘波
(二)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拟在2016年3月8日进行,面试拟在2016年3月中旬进行,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拥兵同志任组长,张国纲、莫海宏、谷文涛同志任副组长,钟立、杨昌顺、朱春芝、向劲松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杨昌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工作监督
为增强竞争性选拔工作公开性和透明性,本次选拔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张家界市桑植县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科级)
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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