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陈之佑公疑塚 湖南张家界市桑植县陈家坪陈氏族谱专辑
陈之佑公疑塚
桑植原属旧土司管制,民俗与今天大不一样,墓都是用砖砌成井再放入棺木,用砖封口,再以土掩埋,而并不加土丘隆起,这叫墓。而以土隆成土丘者则叫坟,后来,坟墓连用,也就不分开了,坟墓的式样逐渐演变成现在的形状了,而陈氏祖墓的树封则在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因有一名叫张士美的盗取骆家峪山冈铜矿,而骆家峪是陈氏世业,之佑公十世孙鸾公葬于此,陈氏诉状于长沙巡抚冯大人,巡抚派人勘查后,禁止了开挖,后三十二年,又有人盗葬于鸾公墓侧,任知县反复勘查之后封禁,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彭立虎又盗开铜矿,名、名秋、天心等与之争论,知县陈自勤申报巡抚,再加禁锢,并以石刻文,详记封禁区域和内容。由此可见,以前的墓地并不显眼,而又未有禁树,因此失考,在所难免。
之佑公墓,相传在七世献公屋后,为白鹤下池形,后来屋被一场火灾所毁,墓此后失考,遂以七世虎公屋左侧有一隆起之地认为是之佑公墓,清光绪已卯年(公元1879年),名青在株木山下犁田,发现一碑,刻文曰:始祖陈公之佑,及妣邹氏墓碑。相距丈余又一碑,赫然题:陈守文之墓碑。守文本是之佑公六世孙,曾在贵州作官,二碑记载是清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1年)所刻,名青虽发现了墓碑,又恐张杨开后,此田难保,便欲隐瞒,当晚手爪奇痛无比,于是祷告堂上:恢复始祖坟墓,而痛渐失。这虽属无稽之谈,但老人们谈论起来,都如身临其境,真真切切不可更替。次日清早,名青告诉族人,恢复坟墓。之后又于名秋家发现株木山立碑合同,共计三页纸,记载修治之佑公及其妻邹氏与六世孙守文之墓碑的首尾情况。株木山下是献公屋的废墟之地,今观山体两翼环形张开,而中间低迤,如飞鹤投泉,与传说相合,遂断定之佑公墓实在于此,而虎公屋左侧与寺院坡邹氏之坟便称为疑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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