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暴制偷”把法律放在何处?

陈佐 阅读:3034 2015-07-20 13:10:46 评论:0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究竟怎么回事?

  日前,湖南邵阳市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一商店,说要买线。他们想办法支开店主赵某,趁赵某转身拿货时,把赵某放在店铺摇篮里的钱包偷走,钱包里有一万多元现金及两部手机。赵某发现后随即上前和周围群众一起将女子抓获,该女子被市民当街脱衣围殴,表情挣扎痛苦,而此时另一男性嫌疑人已骑摩托车逃走。(7月20日光明网)

  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哪个时期,小偷无疑都是让人最痛恨的职业,不只是他们的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更是因为他们这种不劳而获就从别人的身上窃取劳动成果的方式。然而,人们总是觉得法律对小偷的惩罚力度不够,难以平息自己内心的愤怒,所以总是选择用自己的方式私下来惩治被抓现行的小偷,也出现了各式各样奇葩的解决办法。轻点的让小偷还钱签协议交“封口费”,重点的遭当事人围殴、要求小偷跪地舔鞋,甚至把小偷衣服脱光了游街示众等等一些不人道的“私了”方式,奇怪的是周围的群众也对这种解决办法默默支持、推波助澜。

  图为女子遭市民脱衣围殴。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不对小偷进行这种“铭记一生”的教训,他们怎么会悔改?怎么可能不去伤害别人呢?但是,小偷虽然让人痛恨,可是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们也有自己的尊严。小偷应该严厉处罚,但是应该依法处置、依规处置,我们都不反对在法律层面加大对小偷的惩处力度。然而,却不能对小偷的人权造成不应有的侵犯。这些以暴制“偷”的行为往往都带有一定的违法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执法部门没有对这些施暴者依法处置。可能是考虑到他们是受害者,也可能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了小偷身上。就是因为这一次又一次的放纵,才使得大家更习惯于用自己“解恨”的方式来私自处置小偷,也使得小偷们的人权一次又一次的受到侵害。

  出现在湖南邵阳的这起女小偷遭脱衣围殴的事件,又一次将以暴制“偷”的问题摆上了舆论的焦点,老百姓们也越来越习惯从客观理性的角度分析问题了。大家首先看到的不是这个小偷有多可恨,而更多的是这些施暴者是有多么的不应该,你们虽然是受侵害者,但是在施暴的一刹那就变成了害人者,这种身份的突变更让人觉得惋惜。

  笔者认为,国家应该加大对小偷的处罚力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小偷进行严厉的处罚,给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我们普通公民是没有执法权和伤害他们的权利的,以后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处置小偷,应该将小偷交给执法部门进行惩处。小偷的尊严也是尊严,请你们下手的时候换位思考一下,兴许哪天你做的太过分了,法律的正义之手在处理小偷的时候,以后顺便“教育教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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