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普通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

陈佐 阅读:2961 2015-12-13 09:09:48 评论:0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定于2016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七)放寒假,下学期定于2016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教师返校,组织集中学习,2月24日学生报到,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八)开学上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及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好期终考试工作,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二、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切实抓好总结考评工作,对学校财产、资料要进行清理、回收,并做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添置工作。

三、各区县教育局在春节前要组织开展慰问贫困教师和离退休教师活动,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确保每名贫困教师和离退休教师都能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四、要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师生离校前,学校要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寄宿制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学生离校事宜,并将放假时间告知家长,教育学生不要搭乘农用车等违规车辆。要建立学校领导带班的假期值班制度,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五、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须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强调全市广大教职工在春节期间,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树立教育良好的形象。

六、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学校或在职教师在假期以任何借口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补课班、特长班、培优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家教家养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严肃查处,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七、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安排寒假期间工作,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学习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各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还要积极协调,充分利用本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以及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等公共资源,满足中小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求。

八、各区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及早谋划明年春季开学工作,充分利用假期和开学后一段时间,动员各级领导、组织全体教职工依法督学、上门劝学,巩固提高普及水平。

九、各中小学校要科学安排好时间,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不得因放假影响到活动的正常开展。

十、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各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教学计划安排,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确定放假时间。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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