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公安局勤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第二批)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桑植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勤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择优、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勤务辅助人员40人,其中男性36人、女性4人。
三、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桑植县公安局勤务辅助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4、具有桑植籍户口,全日制大学生不受户口性质限制,退伍军人须是非农业户口。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经济债务纠纷,无吸毒现象,作风正派。
6、身体健康。
7、热爱公安工作,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程序
1、公告。桑植县公安局勤务辅助人员招聘方案通过桑植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网、桑植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桑植警事”对外发布,向社会公告。
2、报名。报名者持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本人近期3张免冠照片到桑植县公安局政治办(406房)报名。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按照录取人数的1:1.5进入下一轮。
4、面试。面试2道题,时间5分钟。
5、成绩合成。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6、体能测试。男子跑1000米,4分25秒以内为合格;女子跑800米,4分20秒以内为合格。体能不合格者,一次性淘汰。
7、体检。笔试面试入围、体能测试合格者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负担。
8、政治审查。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和有无吸毒情况检查。
9、录用。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成绩和限定人数依次录用为桑植县公安局勤务辅助人员,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县公安局、用工单位、本人各执一份),安排三个月试岗期,试岗合格后正式上岗,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时间
1、公告时间:9月21日—9月27日
2、报名时间:9月28日—9月30日
3、考试及其他时间再另行通知。
五、录用人员岗位安排及职责
新录用人员主要安排至各个派出所及一线实战部门。主要担负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公安基础工作、交通管理、以及协助人民警察从事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六、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将按照《桑植县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工资及福利参照桑植县公安局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
对于表现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桑植县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开除。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录由桑植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招录政策和本公告内容由桑植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桑植县公安局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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