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村民为还赌债动歪念 非法砍伐楠木罚款又入狱

陈佐 阅读:3652 2015-09-15 13:46:18 评论:0

为还赌债动歪念 ,楠木“杀手”终入狱。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帮手”向某某、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据悉,廖某某因赌博欠下巨额赌资。听人说在沙塔坪乡麻田坪村公山里有比较珍贵值钱的楠木树,廖某某邀约好友向某某、彭某某两人一起偷树换钱。2014年8月4日,廖某某购买了砍伐的手锯,叫上向某某、彭某某一起进山找树,并用手锯在沙塔坪乡麻田坪村公山(黄牯台)秘密采伐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楠木树3株。次日,向某某雇请张某某,联同向某某、彭某某四人一起将非法采伐的楠木树3株加工成2米2长的原木堆放在采伐现场。晚上,廖某某雇请李某、张某某、曾某某、何某某、唐某某等人准备将砍伐的楠木树原木搬运至家中后再联系销售,在搬运的路上被桑植县森林公安局查获。

  2014年9月18日,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廖某某、向某某、彭某某三人非法采伐的3株疑似楠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闽楠。2014年8月11日,三人到森林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察官提醒: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达两株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触碰法律底线,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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