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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持钢钎暴力袭警被击毙 警方称用枪未违法

陈佐 陈佐 2015年07月29日 国内 我要评论(0人讨论)点我,加微信关注 2911次浏览

7月26日16时30分左右,贵州省织金县公安局民警在处理打砸海事处执法船只时,遭遇暴力袭击,经口头警告和鸣枪警告无效后,茶店派出所民警陈诚将袭警者开枪击伤,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9日,死者亲属孔维亚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事发4小时后(26日20时)左右他才接到警方的通知。“孔维富虽然有错,但错不至死。”孔维亚质疑,警方“连开4枪”将其击毙,且当场身亡。

  根据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通报:当天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正在打砸停靠在云盘码头的海事处执法船只。茶店派出所民警陈诚到达现场后,见两艘海事处执法船的门窗等多处设施严重损坏,一男子手持一根一米多长的钢钎,情绪异常,陈诚亮明警察身份并劝说其放下钢钎。该男子不听劝告,反而挥舞钢钎打向茶店派出所教导员王江。陈诚见状上前制止,并发出口头警告。在多次警告无效后,陈诚拔出配枪鸣枪示警无效,陈诚随即开枪将其击伤。现场民警及其他人员随后拨打120,并迅速将该男子送往织金县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未交待陈诚开了几枪。对于亲属“连开4枪”的说法,目前尚未能得到警方证实。

  通报还称,经查,施暴男子名叫孔维富,今年30岁,曾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月26日上午,其父孔某的木船因腐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无任何手续被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对于警方开枪是否依法合规,通报称民警使用武器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十)项之规定,不存在违法使用武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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