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桑植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 桑政发〔2015〕3号
桑植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星山林场,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精神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
经全面清理,桑植县人民政府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共计 3322项,另公布审核转报类事项47项(不计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总数)。
全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市级下放和实行区县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切实接稳,管好。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对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县级行政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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