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与古代巴人的历史文化渊源
土家族是上一世纪50年代被国务院公布为我国55个少数民族之一的民族。在这个民族的识别过程中提出的土家族是古代巴人后裔的命题,一直是学术界不懈探索的课题。
土家族与巴人的关系,作为民族史的研究课题,在中国民族史学界,由于其对象涉及一个民族在几千年中的演化变迁,如果其民族主要成分的承续脉络清晰,将是世界范围内不多的人类共同体之一,对研究人类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具有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现实作用。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汉语称为“土家”。主要分布在:湖南省西部的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古丈等县;湖北省西部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利川、恩施、巴东、建始、五峰、长阳等县;重庆市的酉阳、秀山、黔江、石柱、彭水等县;贵州的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德江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使用土家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中的一种独立语言。现绝大多数土家族人使用汉语,沿酉水(源自湖北鹤峰,注入湖南沅水)流域约20万人仍使用土家语,有的也兼通汉语。
巴人与巴文化也是人们所熟知的。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解释,巴人为中国西南古代民族,活动于商代后期到南北朝。传说巴人起源于武落钟离山(今湖北长阳县境内),最初称王的酋长名叫廪君,所以又称廪君蛮。巴人居住的地域大致先后在今重庆东部、陕西南部、湖北和湖南西部一带。商以后,巴人势力发展,征服了周围的一些部落。西周初期,受周王室分封,在汉水流城建立了巴国。春秋至战国中期,占据渝东之地,与楚、邓、庸、蜀等国交往频繁,文化上互相影响,也与这些国家不断进行兼并争战。巴人对鄂西、渝东一带的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前316年)灭巴以后,置巴郡,对巴人颇优待,“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汉代,巴人属于“巴郡南郡蛮”,分化很快,一部分与汉族融合;一部分可能与濮融合,在魏晋时构成僚族的一部分;另一部分,由于反抗汉朝的统治而被强制迁到湖北江夏,称为沔中蛮或江夏蛮,至6世纪时与号称盘瓠之后的蛮族混合而难以分辨。之后,史籍不载。
20世纪50年代,潘光旦先生在参与土家族族别认定时,提出了土家族源于古代巴人之说。他认为,巴人之所以成为土家族人的祖先,主要就是因为他们迁到了今天土家族的聚居地———湘、鄂、渝、黔数省(市)交界地。在此前提下,潘光旦先生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巴人演变成土家族的论据:
1.巴人和土家族族称发音相同。土家族自称“比兹卡”,其中“比兹”是名称本身,“卡”等于“族”或“家”。而古代与中古的巴人,自称中也有带“比”的音节,如地名方面,巴人曾经活动过的区域内有:湖南的白抵城、百曳滩,湖北的百节峒、北佳坪、白脊山、柏子山、白雉山,贵州的必际县,重庆的百节、柏枝山,以及一些带有“鳖”或“别”的地名如“鳖县”等。在人名、姓氏、族称方面,在巴人活动过的区域或历史中,有:胚氏、“斑子”与班氏、“复夷”、比足齐、必际、鼻息、伏羲等。
2.巴人和土家族均生活在一个多虎的环境且都有白虎神崇拜。巴人与土家族生活过的西南和中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虎的环境,这在古籍《山海经》、《汉书》、《华阳国志》、《南齐书》、《蛮书》、《谈苑》、《虎荟》等古籍中,比比皆是。
巴人自称白虎后裔,有白虎神崇拜。《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说:“廪君死,魂魄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华阳国志》记载,汉初的“板蛮”又称“白虎复夷”。东汉繁长、张祥等题名的碑里列有两个“白虎夷王”,名叫资伟与谢节。入晋以后,“板蛮”又有“弓弓头虎子”的称号。南北朝末叶,鄂东长江沿岸的巴人中有自称属于“虎蛮”部族的。樊绰《蛮书》卷十说:“巴中有大宗,廪君之后也。……巴氏祭其祖,击鼓而祭,白虎之后也。”可见,从西汉初年到唐代,巴人或自称为“白虎夷”,或“虎子”、“虎蛮”。
3.巴人和土家族语言中有相同的词汇。这就是:虎称“李”和鱼称“女取隅”。巴人与土家族都有虎称“李”的词汇。巴人称鱼“女取隅”这个字例,与今天土家族的同类称呼相通。
4.巴人和土家族姓氏的相同。据《世本》和《华阳国志·巴志》载,廪君之巴有五姓,而板之巴有七姓。关于巴人姓氏的研究,是与其起源、演变和融合有关的重要内容,因而历来学者均较为注意。潘光旦先生在其著作中,对巴人五姓与七姓的发展及下落作了详尽的考述。关于前五姓,他说:巴,除了廪君自己姓巴名务相以及战国时代有一个巴蔓子而外,作为一个姓氏,似乎没有在巴人区域里流传下来,而在汉人的区域里,却出现了一些姓巴的人。樊,有些带樊字的地名,如樊口、樊城等,或许与巴人的樊姓有关;可以和樊氏一起说到的是范氏和繁氏。目覃,直接以目覃字为姓的人,文献无征,但和目覃在音读与形象上相同或相近的姓,如覃、潭、谭等,则尽有其例,它们都或多或少与巴人及其后裔土家人有关。相,后来演变为土家族的大姓向。郑,今土家人中是有的,但和最初五姓中的郑有无关系,不得而知〔1〕。
自从1955年潘光旦先生的《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一文发表以来,巴人与土家族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到上一世纪末的40余年来,学术界共发表涉及这一问题的文章和著作超过200篇(部)。学者们运用考古学、考据学、历史文献学、历史地理学、民族学、文化发生学等研究方法,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见解,这里仅将主要观点陈述如下:
有关土家族族源的研究,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逐步成为热点,并引起了一场争论,主张“土家”为巴人后裔说的仍然占大多数,但其中又分为巴人后裔说和巴人主体说。林奇先生在《巴楚关系初探》一文中认为,“巴”最早见于文字记载是殷墟甲骨文,巴国灭亡后,巴人聚居到湘鄂西一带生息,现在湘鄂渝黔边界的土家族即是巴人的后裔〔2〕。前苏联学者伊茨也从巴渝舞等文化表象入手,论及巴人与土家族的关系〔3〕。邓少琴先生在《巴史再探》中运用丰富的文献和考古资料,论证了巴族乃是土家族先民的理由〔4〕。陈启文在《鄂西土家族族源考略》中指出:“鄂西土家族的族源确切地说是巴人的一支。”〔5〕廖子森在《土家族族源浅谈》中说:“今日鄂西、湘西都聚居着土家族,与东汉时的巴郡、南郡蛮是有深远的渊源关系的。”〔6〕胡挠先生在《廪君·夷城·土家族》一文中说:“现在鄂西的土家族是古代巴人主要是廪君五姓的遗裔。不仅在姓氏上有延续关系,而且在文化、信仰、习俗上也有延续关系。”〔7〕卡澎在《廪君巴蛮子与长阳土家族》、金吉光在《德江土家族源流探索》、谷臣章在《桑植土家族族源初探》、冉敬林在《酉阳土家族是清江巴人的后裔》、杨通惠在《论秀山土家族族源》、张加良在《沿河土家族与古代巴人》、邹廷生在《沿河土家族族源考》等文章中都主张土家为巴人的后裔〔8〕。
随着研究的深入,单纯的巴人后裔说越来越受到挑战。于是,主张巴人为主体,融合其他民族的“巴人主体”说越来越受到重视。彭武一先生是最早提出“巴人主体说”的学者之一。他是最早研究土家族历史的土家族学者,历来主张巴人后裔说。进入1980年代后,他对原来的观点作了进一步完善。在《唐宋年间土家族先民的族属问题》中指出:“土家族就是以这支巴人作为主体成分融合其他民族成份,经过漫长的岁月逐步形成的。”〔9〕著名土家族学者彭英明教授在《试论湘鄂西土家族“同源异支”》中说:“土家族作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也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以居住在湘鄂西地区的土著巴族为主体,融合了其他一些部族如汉人、人、乌蛮等的某些氏族部落,而在唐、宋时期混血形成的。”〔10〕著名的民族学家、土家族学者李绍明先生也持这种观点,他在《川东酉水土家》一书中,通过对渝东南酉水流域的土家族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史料记载进行综合研究后说:“古代巴人与现今的土家族有族源上的关系,或可这样说:以古代巴人的一支后裔为主逐渐融合了周围的其他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土家族。”〔11〕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的陈国安先生在对黔东北的土家族进行调查研究后,也得出了以上相同的结论。他在《贵州土家族族源初探》一文中指出:第一,贵州土家族的先民主要来源于古代巴人;第二,板楯蛮一支,也成为土家先民的一部分;第三,土家的先民中,应该说也融进了部分僚人〔12〕。董珞先生也主张此说,认为总体来说土家先民应为巴人,但北部方言区与南部方言区有差别,北部方言区的主体先民是廪君蛮,而南部方言区的主体先民是板楯蛮〔13〕。
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土家族与古代巴人的历史文化渊源关系研究”这一课题。为此我们做了深入细致的民族学田野调查研究,获取了丰富的文字材料和口碑材料;大胆、准确地运用了丰富的地方志材料;尽量吸取前人的成果,提高自身研究的起点;尽可能地利用新出的考古材料。在研究理论上主要采用比较方法,从古代巴人与土家族在居住区域、地理环境的相邻性、相似性入手,深入到两者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各个侧面,通过大量的、多侧面的、多层次的比较,对两者之间的渊源关系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该课题最终成果《土家族与古代巴人》一书的学术价值主要有:
1.土家族与古代巴人在历史、地理方面的联系
根据对土家族与古代巴人在历史、地理方面的联系的讨论,巴人进入湘、鄂、渝交界地这一事实,应该可以确认。他们进入这一地区的时间,一是巴人从鄂西起源之后,便有巴人进入,是比较自然的迁徙;二是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北方与中原秦、楚的强大,巴人被迫大量的向湘、鄂、渝交界地推进;三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以内,鄂西与湘西北、渝东南的巴人,互相之间不断的移出移入。
唐以后,从五代起,这些地区巴人不见于史籍,代之而起的是被称作“土”司、“土”兵、“土人”或“土家”的人群。这就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结论:春秋战国时期活动在渝东、鄂西、湘西的巴人,汉魏时演变为“五溪蛮”的一部分,分布、生活于武陵山区的“酉、辰、巫、武、源”五溪。五溪蛮一直到宋代,绵延千余年,保持着比较稳定的民族特征。宋代以后,这支以巴人后裔为主体成分的五溪蛮,融合了其他少数民族和部分早年迁入的汉族移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逐步形成了土家族。
2.土家族与巴人在宗教、习俗方面的联系
通过对土家族与巴人在宗教、习俗方面的联系的讨论,可以认识到土家人、巴人原始宗教发展一脉相承,具有很多共通的特点:
第一,土家族、巴人的图腾都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蛇图腾大概是土家族先民巴人图腾之肇始,可能产生于巴人母系社会,可作为早期亲属图腾的孑遗和代表,也是巴人图腾发展的第一个阶段。鸟、鱼、鳖、虎等图腾代表巴人图腾(包括融入巴人的其它民族)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它们都和图腾祖先崇拜相联系,是巴人历史上的“英雄时代”,也是以这些动物为图腾的巴人支系大规模扩展和兼并其他部落民族的时期,这个时间一直持续到廪君之死以及开明蜀王朝的建立。第三阶段也就是白虎图腾崇拜阶段,由虎图腾发展到白虎图腾,标志着图腾保护神的确立,同时白虎图腾以其精神和道德的力量一统整个巴人,使所有的巴人都站到了白虎这个图腾保护神的旗帜之下。
第二,无论是有关巴人的文献或土家族的民间传说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母题———人与动物互化,如:“颛顼化鱼”、鳖灵“其尸亡去”、廪君“死化白虎”等,其实质是图腾化身信仰。巴人、土家人都有“血祭白虎”的习俗,血祭正是信仰图腾保护神的一个特点,在廪君死之前的文献中没有“血祭”的记载,表明血祭是从廪君之后开始的。巴人图腾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杀死图腾神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不能理解为板蛮不信仰白虎神,也不能理解为巴人放弃了白虎信仰。杀死图腾神的行为在后来的土家族那里表现为敬虎和赶虎的二重宗教心理结构。
第三,土家原生原始宗教信仰以残存、变异的形态保留下来。土家族原始宗教信仰形式有些早已在历史上消失,有些消失不久,有些则正在消失。在土生原始宗教信仰由盛而衰的过程中,能够流传下来、甚至有所发展的,都不仅具有悠久的传统和深厚的社会根基,而且要有适应新的历史要求的应变能力。土家族地区现存原始宗教信仰的残留形式,大都发生过变异。比较典型的是以人祀鬼的人祭普遍转变为以牺牲代替。流行于湘鄂渝黔边的“还相公愿”、“还天王愿”、“还牛菩萨”等民间“还愿”习俗,都是古代杀人血祭的文化变异形式。
3.土家族与巴人在文化、艺术方面的联系
在土家族与巴人在文化、艺术方面的联系的比较分析中,我们提出了以下认识:
第一,“巴渝舞”与土家族的“大摆手舞”和“跳廪舞”在舞蹈内容上有一致性,都是表现武功、威武雄壮的舞蹈。“摆手舞”演绎的战斗场景和声势浩大、整齐划一的舞蹈动作以及金鼓齐鸣的热烈场面正是“巴渝舞”的历史重演。“巴渝舞”善用鼓,在宫廷里的“巴渝舞”都保持了用鼓的特点。而在民间,鼓在古代巴人与今日土家族的歌舞中,均是最重要的伴奏乐器,击鼓为节,踏地而歌,是巴渝地区歌舞的艺术特色。“巴渝舞”和土家族舞蹈的道具都有刀剑、弓弩,反复摹仿战斗动作,是其舞蹈的基本语汇。
第二,源于重庆三峡地区的竹枝词是古代巴人的创造,古代巴人是土家族的祖先,今日土家族是巴人的后裔,他们之间的历史族源、地理区域、生活特点、风俗习惯方面,都是一脉相承。特别是民间习俗和口头文艺传统,更具有明显的渊源关系。
第三,巴人的音乐形式是多样的,乐器是丰富的,根据现存史料对巴人音乐的某一形式的研究并不能囊括巴人音乐的全部内容,但在土家族的原始戏剧———毛古斯、傩戏、民歌、摆手歌和丧歌中,蕴含着大量古代巴人音乐艺术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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