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陈佐 阅读:4281 2017-02-25 14:17:49 评论:0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湖南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省科技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科技厅人事处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驻厅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至2017年3月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bm.hnrcsc.com/bm/)报名系统按照应聘岗位对岗报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自行在(http://bm.hnrcsc.com/bm/)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

  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考试。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放弃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附件备注栏注明须增加英语口语面试的岗位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英语口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技术岗位的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与招聘职位的匹配性。部分岗位将增加英语口语面试(详见附件备注栏)。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988846(省科技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988820(驻省科技厅纪检组)

  附件: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3日

 AA1.png

本文 陈佐博客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chenzuo.net/post/1482.html

可以去百度分享获取分享代码输入这里。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发表评论
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支持博客公益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