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中小学校行政化倾向势在必行

chenzuo 阅读:2734 2016-01-17 14:27:16 评论:0
教育部不久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近日,永定区政协教育组、卫生组就去学校行政化倾向进行了深入调研,大家一致认为,去除中小学校行政化倾向,眼下最需要去口号化,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   一、学校行政化倾向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是部分中小学、特别城区规模较大学校机构设置像官场。校长和领导班子更像是官员,每天都是发号施令和督促检查,部分优秀教师往官场的独木桥上挤,从事教育教学的最终目的出现偏离,也使大量原本乐于教书育人的教师的事业心受到了严重的挫伤;二是校园官员待遇引发诸多不公平。绝大部分行政人员比教师办公条件要好,行政人员有单独的办公室,有电脑、空调、沙发,而老师们几个人挤到一起办公,没有空调、电脑、沙发。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机会与行政人员处于明显不对等地位,每年嘉奖通报很大一批是各个学校行政人员。福利待遇比一般老师高,外出学习考察比老师机会多,工作量又比教师少;三是学校官位设置太多。一些规模较大学校配备有处室负责人,下面又设有副主任,还有专职和兼课干事等。由于学校行政人员没有上课或只代少量副课,分管校级领导和处室主任每天只和他下面的几个人打交道,与教师们的交流沟通很少;四是部分教师存在雇佣感和无奈感。学校行政化管理强调的服从和遵守,导致部分教师以消极的态度表示自己的不满,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很难落到实处。   二、当前去学校行政化倾向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模较大学校行政人员兼课任务重、压力大。由于规模大,行政人员分管的工作比较繁杂,兼课之后因精力有限,造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打折扣,学校的管理和正常的教育教学均受到一定的影响。如面对5000人左右学生的管理,解决家长问题、处理上级安排的工作等经常是加班加点的,兼了主课的行政人员一天下来身心疲惫,根本没有心思去完成分管的行政工作及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致使某些工作拖拉滞后,甚至无法到位,几百名教职工找行政人员办事经常找不到人。   二是部分行政人员的兼课变为经常叫人代课。行政人员肩负双职,既要上好课,又要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当他们正准备进教室上课时又临时接到突击性的工作任务时,只好安排别人代课,一两次还可以,若经常叫人代课,师生意见很大,对教学造成不应有的麻烦和不利。   三是行管人员工作量难以量化评价。各校行管人员显性工作量(课时、节数)与一线教师工作量已基本平衡,但隐性工作量还没有具体量化指标,无法进行良好评价;行政人员超工作量的福利待遇无法落实(经费来源、发放标准等),有待进一步政策规范。   四是独立中小学校的行政人员兼课还没落实到位。目前学校行政人员兼课基本得到落实,而一些独立中心校行政人员事实上还游离于监督之外至今没有兼课。   三、去除学校行政化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学校内设机构及职数配置的相关规定。杜绝学校内设机构和职数配置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防范出现学校行政部门和行管人员过多的现象。国家、省制定有中小学内设机构和职数配置的规定。我省编制、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绝不能擅自提高配置的职数和随意增加临时的机构,该减少的一定要减少,该兼职的一定要由教师兼职。   二是使学校去行政化落到实处。去行政化要与教育领域综合治理与改革同步实施。学校去行政化不能成为孤立的教育治理行为,应以教育领域简政放权、落实教育管办评分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等同步实施,方能取得实质性成效。要界定清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重点是在当地党政部门领导下,研究制定远中近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好人财物等教育资源的统筹、配置与宏观管理,加强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协调、调控与监管。而学校是办学的主体,应充分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务和教育教学的干预与检查,减少大型的各类比赛、达标活动,减少各类指令性、事务性的文件。   三是去行政化的配套制度应及时跟进。各校的情况不同,行管人员有多有少,工作任务也不一样,特别时行政人员较少的学校人人感到很累,大部分都不愿意当行政。实行去行政化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学校的许多管理工作应有教师兼任,有的管理工作事务繁杂,隐性工作量难以界定,许多教师不愿分担学校管理工作。去行政化的宗旨是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绝不是削弱学校管理工作,没有有效管理学校就会成一盘散沙。因此相关配套制度务必及时跟上。配套制度包括学校为中层干部和兼职管理人员设立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量标准、教职工竞争行政管理岗位等。   四是完善学校去行政化的督查机制。将去行政化纳入学校工作督导评估重要内容,督查学校是否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机构和职数、教师兼任管理工作和行政人员兼任教学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学校内部管理机制运行是否科学有效。通过督查,对学校加强过程督查,对学校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不执行去行政化相关规定、学校教职工意见较大的学校校长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督查,将学校去行政化工作长期坚持不懈,防止出现反弹。   (作者系永定区杨家溪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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