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桑植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陈佐 阅读:4412 2015-12-30 11:59:15 评论: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13至8月15日,省委巡视第四组于对桑植县进行了巡视,10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桑植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全力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巡视第四组在我县召开巡视意见反馈会后,县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逐条逐句学习领会,逐项研究讨论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责任、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刘卫兵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云海,县委副书记刘拥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国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莫海宏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卫兵同志及时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议,认真研究省委巡视组对桑植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组织专门班子结合反馈意见,多轮讨论修改,制定了整改方案。10月22日,县“五人小组”专门听取了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汇报,明确了整改内容、措施及分工;10月26日上午,县委书记刘卫兵亲自主持修改整改方案,逐个问题研究整改措施,10月26日下午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了整改方案;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审定了我县的整改方案。对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的4个方面共15个具体问题逐一梳理,按照“一事一整改”要求,把15个问题依据工作分工直接明确到10名县级牵头领导和11个整改责任单位。各牵头县级领导组织相关整改责任单位确定具体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11月2日,召开全县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逐项抓好了落实。

(三)加强督查,强力推进。县委召开了2次书记办公会、2次县委常委会议、2次专题调度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县委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坚持从县委常委做起,带头抓好整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中的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调度,重要情况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召开了2次整改进度情况调度会,其他牵头县领导按照分工,高度负责地抓好了牵头工作的督导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巡视联络办组成3个督查组对11个责任单位进行了督查,逐个问题督促落实进度,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重视不够,有的领导有求稳思想,主动督促推动案件查办不够”的问题。一是统筹谋划布局。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向全县各基层单位、副科级干部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书籍及《高速公路上的腐败陷阱》光碟共1200套;组织1000多名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人生不能重来》,为全县6000名干部订阅了红网手机报,发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00多册,全县党员人手一册,县委党校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制定出台了《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法》。建立并实行了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采取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三种方式,分别对64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和39个乡镇(场)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加大“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督查,对履职意识不强、效果不佳的相关单位下发了督查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四是加大支持保障。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118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0个;县委常委会明确了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或联系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优先满足县纪委办案所需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给县纪委增加1个编制,明确5名县纪委常委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听取重大典型案件汇报,支持纪委办案,今年县委研究纪检案件6次,涉及科级干部8人。

(2)针对“对干部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怕得罪人”的问题。一是强化规矩意识。县委中心组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邀请省、市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4堂,通过集中学习讨论,引导县委班子自觉在政治上讲忠诚、在行动上讲纪律、在工作中讲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法违纪的干部不偏袒、不护短,严格处理到位。二是强化干部监督。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县57名科级干部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了个人重大事项备案。加强廉政审查,对拟提拔和提前退休的294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四风”问题。出台了《桑植县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对干部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开展了10次集中的作风督查,转发和下发作风通报10期,通报15个单位,通报批评42人,免职11人。三是强化权力制约。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县委与145个单位党组织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状,明确了全县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出台实施了《约谈工作办法》和《2015年约谈工作方案》,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工作执行不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性约谈,促进廉政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11月13日县委书记对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及各乡镇场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县长对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镇长进行了集中约谈。推行巡查制度,预防在先,形成震慑,县委3个巡查组,先后对21个单位和9个村开展了专项巡查。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出台相关制度,强化了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的意识,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政思想防线。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2.关于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不敢担当的问题。一是加强办案力量。在此次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时设立了四个纪检监察室,一线执纪办案人员达到了60%以上。二是集中办理信访件。向50个单位集中交办信访件363件,通过发督办函集中督办,已办结284件;清理并办结遗留案件46件;下发了一期办理情况通报。对基层办理信访件严格把关,凡基层的信访件回复,实行三级审定,即信访室主任初审、分管副书记审核、县纪委书记审定,不合格的一律退回重新调查。今年共退回重新调查32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县纪委举办了一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聚焦主业主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机构负责人职责分工的通知》,基层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得分管计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综治等工作。四是查办大要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实行信访线索排查制度,凡信访线索集体研究处理,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不敢担当、怕得罪人的问题。今年召开12次线索排查会议,集体研究处理问题线索97件,涉及科级干部51人。加大案件查办,全年共立案183件,党政纪处分167人,其中科级干部 28人。有效整合力量,集中精力突破大案要案,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抽调26名业务骨干参与办案,严肃查办了县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文波受贿案,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熊恩国贪贿案,县法院原执行局局长熊毅受贿案等一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配合市纪委查办了县人大副主任陈俊文严重违纪案;并将李文波、熊恩国、熊毅等6人移送司法机关。

3.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有弊端问题。一是加强指挥部领导干部管理,对指挥部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督促其做到项目管理与本职工作两不误。目前,县主要领导与指挥部指挥长谈话8人次。二是在2016年重点项目责任分解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指挥部领导进行适当调整。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指挥部管理的意见》,对项目部工作职能、决策程序、指挥长及指挥部人员抽调程序、经费来源、财务管理、津补贴发放、监督审计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四是开展指挥部财务审计,已对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开展了审计工作。

4.关于有的决策不够慎重的问题。一是加强县经投公司决策管理。建立健全了公司决策、财务、资金支付、重大事项报告、人事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并加强公司党组织建设。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5.关于套取挪用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印发《桑植县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桑政办函〔2015〕80号)。进行宣传发动,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目前已对115家单位完成了清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变更、撤销进行了严格规定。目前,全县81个县直单位和39个乡镇(场)共保留银行账户601个,撤销11个单位的30个不合规账户。三是加大问责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查处了县水利局“小金库”问题,立案3人,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查处了县文广新局“小金库”问题,立案5人,免职2人;查处了瑞塔铺镇“小金库”问题,立案4人,免职2人。四是整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严格把关,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细化到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项目资金被套取挪用。

6.关于一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不到位,反映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的问题。一是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正在修改完善《桑植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中招投标章节内容,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运行程序、监督机制和日常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到位,真正杜绝和减少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二是严把招标核准关,防范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招投标办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必须招标。三是严格岗位考勤,强化标后合同履行监管。认真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把施工、监理单位考勤作为强化合同履行监管的重要手段,督促投标承诺的人员到岗履责,杜绝挂靠人员和单位主导项目管理工作。四是加大查处力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督、谁查处”的原则,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对各类举报、信访、投诉事项和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及时查处。对顶风违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大处罚力度。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我们将在巡视组要求的整改时限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核实,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严肃查处。

7.关于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的问题。一是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通过自查申报、纠正处理、抽查等方式,已完成了清理工作。通过摸底排查,清理出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7人,已责令整改。二是开展以权谋私、索拿卡要问题整治。学习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县党员人手一册。设立举报电话(6223166),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张家界市纪委刹四风转作风有奖举报办法》。加强监督,建设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出台了24个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利用政府机构改革县直机关“三定”的时机,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到位、授权到位),规范政务大厅运行,人进事进权进,防止了以权谋私、索拿卡要。三是修订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桑植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桑植县危房改造资金分配办法》、《桑植县低保资金分配办法》、《桑植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办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下发了《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列出了90余项专项资金公开的名称和责任单位,所有单位均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单位门户网、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将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公示到位。

8.关于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牟利的问题。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张贴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公告1200余份、印制宣传海报1000份、宣传手册15000份,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设置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栏。二是澄清底数。做到自查与举报相结合,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掌握的线索或信息相衔接,力求摸清底数。下发了《桑植县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牟利情况进行了初步梳理,完成11个乡镇和51个县直单位自查自纠。三是加大非法集资案件的侦破力度。县公安局对菁鹰卡通幼儿园、涂强、印巍、李连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4起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菁鹰卡通尚兰芝案、印巍案已移送检察院;对涂强案,县信用联社已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公安机关正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

(三)选人用人方面

9.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少数干部任用有反映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干部动议工作。按照市委有关干部动议环节的规定,规范干部动议程序,就审定的《干部动议方案》中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程序等,由县委组织部征求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府副县长所分管(联系)线意见,扩大征求意见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出台了《桑植县实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规范实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有关程序和方法。实名推荐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主体对推荐行为承担责任,从源头上堵住说情、打招呼,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不良风气。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预审制、报备制度和《张家界市受纪律处分干部首次任用审查备案工作暂行规定》等各项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征求县纪委、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杜绝带病提拔和突击提拔干部现象。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方案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预审,对32名拟调任的干部、3名受处分首次任用的干部,均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备审查。结合《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加大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整改力度,对3名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

10.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县政府机构改革,共交流干部179人,其中满8年的党政正职已自愿申请提前退休9人,交流任职11人;满10年的副职已自愿申请提前退休7人,交流任职13人,实行职务与职级分离退出领导班子7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5人,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整改消化。县财政局(5名)、县民政局(3名)、县教育局(3名)以及县公安局班子成员中满10年未交流的也已交流整改到位。二是推动县直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对县直单位任股室负责人8年以上的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在本次县政府机构改革到位后,将严格执行《县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整改到位。

11.关于存在违规进人和干部吃空饷情况的问题。一是治理干部“吃空饷”问题。出台了《桑植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1人,涉及“吃空饷”金额5537元,已上交财政。二是加强在编不在岗人员治理。制定出了《在编不在岗人员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整改,已返岗114人,辞职46人,自动离职38人,辞退 1人,病假11人,精神病患者2人。对巡视组指出的有关问题正在核实中。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进人行为。已辞退1人,解除了人事关系,注销了编制;立案调查1人;省委组织部正在审查1人。四是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出台了《桑植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实现了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2015年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人,均实行了公开招聘。

(四)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工作抓落实不够,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一是克服“等靠要”思想。县委组织开展了“两高时代”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了“三联三转三攻坚”活动,1136名机关干部联系群众,密切干群关系,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市委关于对国家公职人员“庸懒散乱”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开展督查,在作风督查中对清产核资、换届纪律、信访办案进行督查。县纪委特别对信访件化解不力、办案乏力的13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明确权力责任。已制定下发《关于公布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桑政发〔2015〕3号),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308项,取消6项。已下发《桑植县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行政事业性、服务性及基(保证)金“一表制”收费管理办法》,已制定“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三是开展评议和问政。开展了群众切身利益领域定期评议活动。对全县涉农惠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6个方面的12个单位开展了群众评议工作。开展电视问政。对39个乡镇(场)进行了电视问政。

1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乡村两级信访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能人治村”,结合农村“四培四带”活动,将85名党员中的致富能手、返乡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当中来。加大对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的集中整顿力度,对不能胜任现职的6名村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同时积极选派192名县乡机关干部进村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和“第一书记”。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县委党校普遍轮训一次,今年共培训村干部552人。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将41名大学生村官、党员致富能手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大村干部履职考评力度。出台了《桑植县村干部和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了村级党组织和村主干考评力度。编制出台了《桑植县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明确村干部权力清单,确定了村级公共事务的主要内容、主要依据,共7大类28项;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村干部和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管理,将低保评审、危房改造、贫困户识别、重大事项都纳入“四议两公开”范围。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账乡镇代管”,加大村务公开,定期公布村级财务。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今年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违纪案件67件,查处67人,其中村支部书记、村主任24人。集中通报了6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典型案例。二是着力解决基层信访问题。出台了《桑植县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实施方案》。领导带头接访约访下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在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公开接访,其他县级领导每个工作日轮流到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值班接访,重要信访事项实行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下基层走访。截至11月底,县级领导公开接访约访989批1611人次,下访1209人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516个。开展“化积案、控老案、防新案”活动,领导带头包案化解积案,将摸排的58个重点信访积案和突出信访问题进行集中交办,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严控老案,今年进京上访总量下降33.9%,赴省上访总量下降14.3%;防止新的信访件发生,今年到县上访总量下降11.4%。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三调联动工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调处矛盾纠纷,提高纠纷处置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排查化解了一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民生利益等领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涉访涉诉案件。截至目前,全县共调解纠纷案件2139件,调处成功2117件,调处成功率达98%,排查纠纷308起,预防纠纷595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0件62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7件397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26件126人次。

14.关于发展环境不够优的问题。一是开展信息摸排工作。通过发动社区民警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重点人员进行摸排,随时掌握现场动态,尤其是对有犯罪前科且有阻工行为的人员进行建档立卡,实行重点监管,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如因征地问题长达五年未开工的蔡金塔河堤建设项目已顺利动工,没有群众因征地发生阻工闹事事件。二是加强主动巡查。重点工程110能主动加强巡查力度,每周都保证在各施工面巡查至少2-3次。各辖区派出所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随时掌握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治安动态,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三是坚持打防并举。重点对借机闹事、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非法阻工等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先后出警187次1184警力,开展施工巡查119次,化解各类矛盾98次,先后成功处置张桑高速、黔张常铁路、刘洪公路、官瑞公路等项目多起聚众闹事阻工事件,打掉强行参工参运、阻工闹事团伙3个,行政拘留58人次,刑拘20人次,训诫29人次。通过近段时间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好转。

15.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一是再次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桑办发〔2014〕29号文件要求的通知》,重申从严控制文件会议相关举措,加强对发文和会议审批管理,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会议审批台帐和会议经费审批台帐,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确保工作步入正常化、程序化轨道。今年1~11月,以县委或县委办名义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6.3%,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1.6%。今年1~11月,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较去年同期下降12.5%。二是撤销了使用已久的文件交换柜,加快推进网上办公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安装网上办公系统软件,推进公文电子化,改变传统的文件传输方式,切实减少文件印发数量。三是以行政中心整体搬迁为契机,完善了覆盖所有乡镇(场)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整合资源,为县委常委会议室安装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并配置了县政府视频会议室。

(2)针对扶贫工作粗放的问题。一是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桑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桑植县扶贫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省扶贫办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制定投入计划,分别投向230个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在桑植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做到了阳光操作。二是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开展“四类”对象清理核实工作。清理出“四类”对象986户3685人。三是认真实施“4436”精准扶贫工程。下发了《关于实施扶贫攻坚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的决定》和《关于印发<桑植县实施扶贫攻坚“三项任务”和“六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完善了发展基本产业扶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教育培训、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兜底、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贫困学生资助、贫困人口危旧房改造(阳光院建设)“六个子方案”。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对第十轮75个贫困村,选派110个后盾单位组成75个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推进扶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投入扶贫资金372万元,扶持蹇家坡、西莲等乡镇发展茶叶(提供茶苗)产业4650亩,项目覆盖7个乡镇26个村1522个贫困户、4575个贫困人口。继续对白石、西莲、蹇家坡、细砂坪、八大公山五个高寒山区乡进行脱贫解困整乡推进扫尾工作,重点扶持茶叶和烟叶等产业路建设。

三、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的深化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一)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督促全县各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严肃整改不松懈。坚定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的任务,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加快推进,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建好台帐,对照时间节点,逐一销号。

(三)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认真抓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立足打持久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执行制度规定到位,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225416  6223166,电子邮箱:szjwbgs@sina.com,地址:县委巡视联络办(行政中心401室)。

中共桑植县委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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